一、公证处公证费用的收取
公证处公证费用根据项目的不同、地区差异,收费也不一样。
一般情况公证收费标准如下:(价格单位:元)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80;
2、证明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资格、资信500;
3、证明不可抗力事件400;
4、证据保全:
(1)证人、证言书证保全200-400;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800;
(3)物的保全:不动产,其它物证保全1000;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1000。
5、票据拒绝证书400;
6、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使用许可500;
7、证明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其它法律文书其它有法律意义的文书500-1000;
8、证明经济合同: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1)50万元以下部分收3‰,不足200收200;
(2)5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收2.5‰;
(3)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收2‰;
(4)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收1.5‰
(5)2000万元至5000元部分收1‰;
(6)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收0.5‰;
(7)1亿元以上部分收0.1‰。
9、其它经济合同:
(1)2万元以下的收1%,不足50元按50元收取;
(2)2万元至5万元部分收8‰;
(3)5万元至10万元部分收6‰;
(4)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收5‰;
(5)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收4‰;
(6)10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收3‰;
(7)2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收2‰
(8)300万元至400万元部分收1‰;
(9)400万元以上部分收0.5‰。
10、证明民事协议200,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
11、证明收养关系:
生父母共同送养500;
生父母单方送养800;
其他监护人送养1000。
12、证明财产继承、赠与、遗赠2%,最低200;
13、提存公证0.3%,最低100。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14、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3‰;
15、遗嘱200;
16、确认遗嘱效力300;
17、证明对财产(含遗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0.2%,最低200;
18、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1)涉及人身权益的;
(2)涉及人身权益以外其他关系的100;
无标的额的,200;
有标的额的,0.1%,最低200;
19、证明养老金、劳动保险金、助学金、抚恤金、救济金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20;
20、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1)保管文书(含遗嘱)每件每年50;
(2)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公证200;
(3)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80;
(4)代拟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50;
(5)代拟经济合同双方协商收费;
(6)解答法律咨询双方协商收费。
21、证明抽奖、抽签、开奖及其他现场公证
(1)非营利性的;
(2)营利性的500按标的额的0.1%,最低500。
22、证明拍卖、彩票销售
1000000元及以下,按0.8‰;
1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按0.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按0.3‰;
10000001元及以上部分,按0.2‰。
23、招投标公证
2000000元以下,每件500;
2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按2‰;
5000001元及以上部分,按1‰。
24、证明股票、债券发行上市法律事务按发行上市总额的0.5‰,最高不超过50000元;
25、证明签名、印章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件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
民事类50;
经济类300。
26、证明财产分割
公民每人每宗200;
法人及其他组织每宗500;
27、解除收养关系200;
28、证明劳务合同、聘用合同80;
29、证明出国留学协议200;
30、证明出口商品注册商标500;
31、承担公证顾问事务双方协商收费;
32、查询公证档案资料20;
33、公证书翻译(英文)费每千字收60,不足千字按一千字收费;
34、副本20。
二、公证处有哪些业务?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如果不收费,随意申请公证的人数必然增加,给正常的工作秩序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降低工作服务质量,因此,收取一定的公证费是很有必要的。如果想了解更多,可以继续阅读延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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