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死亡的赔偿标准是:
1、配偶每月40%;
2、其他亲属每月30%;
3、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增加10%。
各供养亲属核定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如果员工因公死亡,死者的近亲属可以从员工的工伤保险基金、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中获得丧葬补助。丧葬补贴是员工工作六个月的平均工资,一次性补贴是去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人损赔偿标准有哪些
一、人损赔偿标准有哪些
1、人损赔偿标准有:
(1)医疗费等于挂号费加诊疗费加医药费加住院费加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于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金额;
(4)误工费等于受害人固定收入*误工天数
(5)交通费等于实际发生的合理交通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人身损害索赔时要提供什么材料
1、有关损害发生的证据材料;
2、受害人受损害程度的证据材料;
3、要求赔偿医药费、住院费的,要提供医院病历、医院收费凭证;
4、要求赔偿护理费的,应提供医院准许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
5、要求赔偿误工损失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或法医学鉴定证明,并提供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受害人每月经济收入情况证明;
6、要求赔偿交通费的,应提供交通费凭证;
7、要求给付营养费的,应提供医院证明;
8、受害人死亡,其亲属要求赔偿因死亡所支付的丧葬费各类经济损失费;
9、受害人伤未痊愈需要继续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复检伤情的证明;
10、因道路交通事故要求赔偿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非道路交通事故通知书;
11、因医疗事故要求赔偿的,还应提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
12、要求雇主赔偿的,还应提供雇佣关系的证、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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