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通过“降低合同价格”来避税的现象屡见不鲜。据调查,北京二手房市场约有50%的客户在交易过程中通过“降低合同价格”避税
所谓的“低合同价格”就是人们常说的“黑白合同”。例如,一套房子的实际转让交易价格为80万元,而买卖双方私下协商签订协议后,交给房管部门和税务机关的交易转让价格仅为60万元。这样,剩下的20万元差价产生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就很容易避免了
“降低合同价格”表面上为买卖双方节省了很多钱。事实上,这意味着许多交易风险。对于上面的例子,表面上,买卖双方都避免了20万元的价差带来的税收,但实际上,对于卖方来说,这增加了买方的诚信和违约风险。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支付,甚至超过转让价格20万元违约,卖方将陷入尴尬境地
一旦卖方未能督促起诉法院,不仅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被判定为“无效合同”,但由于明显的偷税漏税行为,也会受到经济处罚,其结果将是“偷鸡不蚀米”
买家也有风险。在上例中,购房者实际支付了80万元的购房款,购房合同中的价格为60万元。不仅因违反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还将在买方将来出售该房屋时支付双方共同承担的20万元的差价。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房地产转让、出售时,应按房屋销售收入减去购房合同签订价格的差额计算征税,“降低合同价格”似乎对房屋中介公司没有风险,但这种避税行为引发的法律纠纷实际上会涉及到中介公司,这不仅会影响二手房交易的最终成功,还会影响中介公司的成长和发展
全文6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