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若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您可以根据合同规定选择退房。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此,如果您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入住之后,若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对正常居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那么您可以根据合同规定选择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房 屋 质 量 问 题 可 以 退 房 吗 ?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交付使用质量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业主有權要求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进行维修或更换。如果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和使用,业主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责令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进行处理。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法院可以判决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业主的损失。因此,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可以依法维权,要求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进行维修或更换。
业主在入住之后,若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依法维权。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交付使用质量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业主有權要求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进行维修或更换。如果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和使用,业主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责令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进行处理。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法院可以判决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业主的损失。因此,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可以依法维权,要求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进行维修或更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