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署购房合同所涉及的定金问题应依据特定情境予以判断。首先,我们需要关注双方在支付定金环节中达成的相应协定。若该款项性质并无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默认为可退还性质,双方可就此进行进一步商议。其次,若由于一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缔结,则需遵循定金罚则。例如,若因开发商自身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消费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还相应定金的请求。然而,若因消费者个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且开发商并未对此有所隐瞒,那么消费者仅能单方面索回定金,同时还需依照认购书中的相关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建议消费者积极与开发商展开沟通和协商。最后,若由于对商品房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容存在分歧,从而导致合同未能顺利签订,此时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全文4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