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辞职并与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后,劳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和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方可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离职后,相关的社保可以转到新用人单位持续缴纳
一、辞职后公司为什么要多交一个月的社保
辞职后公司多交一个月的社保。可能是因为人事部工作失误,忘记减员所致。另外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
二、员工试用期不买社保合法吗
不合法。首先,根据有关法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试用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交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三、劳动合同合同满15年的,有效么?
劳动合同签十五年有效。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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