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租赁物的使用方式或性质,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租赁物,那么只要租赁物没有因承租人的过错或者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承租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相反,若出租人自己承担损失,则承租人无需承担责任。如果租赁物是由于承租人过错导致损坏的,或者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损坏的,则由承租人承担对损坏的赔偿责任。
根据租赁物的使用方式或者性质,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租赁物,那么只要租赁物没有因承租人的过错或者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承租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相反,若出租人自己承担损失,则承租人无需承担责任。
如果租赁物是由于承租人过错导致损坏的,或者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损坏的,则由承租人承担对损坏的赔偿责任。
租 赁 物 损 失 由 谁 承 担 ?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融资租赁物损坏的责任承担问题有以下规定:1、承租人应承担损失;2、特殊约定下,出租人负责维修或承担损失;3、承租人应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并履行维修义务。因此,在融资租赁物损坏的情况下,承租人应承担责任。但如果合同有特殊约定,则可以由出租人负责维修或承担相应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融资租赁物损坏时,承租人应承担责任。但若合同有特殊约定,则可以由出租人负责维修或承担相应的损失。同时,承租人应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并履行维修义务。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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