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作品的概念与著作权归属原则
时间:2023-05-07 16:40:50 43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委托作品是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报酬,由作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具体要求创作的具体作品。双方同意后,受托人制作完成的作品并提供给委托人。那么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谁呢

在实践中,如果受托人接受委托,但不进行创作活动,比如a公司委托B公司画油画作装饰,B公司也把任务交给C员工。在这种情况下,所作的工作不应视为委托工作,而应视为委托工作。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委托代理人与委托人签订民事合同,通常是合同或合同;作者的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人完成的。组织的任务是履行作者在法人或组织中的职责

根据法律规定,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就著作权归属达成协议;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同时,受托人也可以有一定的限制,如按照约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向委托人提供委托作品,从保护作者权利的角度来看,不妨碍当事人的正当使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委托作品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受托人与委托人可以就著作权的归属达成协议。一方面,这是尊重作者即受托人的意愿;另一方面,委托人可以方便地有效利用作品

但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同意,他们的所有权仅限于作品的财产权,而不是作者的人身权。著作权人格权只能属于受托人

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特别约定,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这是因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创作完成作品,是委托作品的作者。根据保护作者、鼓励创作的立法目的,著作权应当不经约定授予受托人

当然,受托人享有著作权还受以下限制:

(1)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委托作品提供给委托人使用。客户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如果没有约定的使用范围,客户可以为特定的创作目的免费使用。现实生活中,一些艺术摄影公司为了垄断未来印刷客户的摄影业务,以艺术客户拥有版权为借口,拒绝履行上述义务,扣留负面照片。对于这种行为,客户可以承担违约责任

(2)受托人行使著作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妨碍受托人的正当使用。如委托人接受委托设计商标后,无论委托人是否注册商标,委托人不得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停止在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下的劳动权都有其特殊性。每个人都必须注意:

(1)以作者名义发表的报告和讲话的著作权属于作者或演讲者。演讲者或主持人可以根据协议给予作者适当的报酬(二)双方同意根据个人经历完成自传体作品的,不同意著作权归属的,著作权归录音人所有如何确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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