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怎分担配责任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
适用本条所规范的环境污染侵权行为有以下要件:
一是多个侵权主体,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污染者。
二是污染者存在无意思联络的侵权行为,即污染者都有污染环境的行为,但其行为之间没有意思联络。
三是数个侵权行为与损害有总体上的因果关系,并不是单个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是造成了同一损害。
二、民法典对两人以上污染环境侵权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规定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
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三、环境污染责任赔偿范围有哪些
1、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2、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3、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4、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5、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全文5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