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时限:备案登记及备案、补发执照(换发执照、增发副本)10日
承诺时限:备案登记及备案、补发执照(换发执照、增发副本)3个工作日。
申请备案登记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申请登记手续:
申请股份有限公司备案,应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以下相同的文件、证件:
(1)法定代表人(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备案申请书;
(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备案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3)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除上述材料外,申请以下事项备案的,还应同时提交相应的文件、证件:
(1)不涉及登记事项修改章程备案的,还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2)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变动备案的,还应提交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和新任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
(3)清算组备案的,还应提交依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分公司的设立情况备案的,还应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的名称变更情况备案的,还应提交分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分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分公司的注销情况备案的,还应提交分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文件复印件。
办事程序:领表咨询→申报登记→领照(通知书)
登记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通知书)
办理机构:
办理时间:早8:3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址:大连市工商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
联系电话:8435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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