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必须在缴费满1年后才能享受相关的生育保险待遇。即使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只生一胎但在未足缴期内也不能宽限。
单位明明给自己缴纳了社会保险,自己却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这让李女士很不理解。
李女士所在的公司给职工都缴有社会保险。去年8月份,李女士到单位工作后,单位也给她办理了社会保险。不久,她就怀孕了,预产期是今年6月份。
当李女士向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咨询生育保险的使用情况时,却被告知她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原因是单位给李女士缴纳的保险费还不足1年。
李女士认为,现在每对夫妇只能要一个孩子,生育保险也只能享受一次,如果她这次生育不能享受生育保险,那么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享受了。
为此,她咨询了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她,按照相关规定,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投保期必须满1年才可以,像李女士这种投保期不足1年的职工,确实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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