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条件是什么
【予以批准的条件】
1、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工伤职工因治疗需确认旧伤复发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三、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流程
1.申请:携申请材料前往窗口申请办理;
2.受理: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
3.实人认证:不需要;
4.办理进程查询:窗口查询;
5.办理结果:《市本级工伤职工(转诊转院)旧伤复发申请表》存底;
6.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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