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自然人的身份证,法人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4、房产证复印件;
5、完税凭证复印件;
6、转让合同或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7、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土地仍保留划拨的,还应提交土地收益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受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侧、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区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及其它行政划拨土地的住宅转让交易土地有偿使用规定的通知规定条件。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初审)→审核→公告(必要时)→核准→发证
办理机构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受理范围个人
咨询电话:0575-88645073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112625
受理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受理地点信息
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惠利街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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