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申请条件:
1、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申请材料:
1、居民户口簿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证中心)(户籍在绍兴市区塔山派出所、蕺山派出所、北海派出所、府山派出所、稽山派出所、城南派出所等六个派出所内的居民,前往绍兴市越城区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三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户籍在绍兴市区其余各镇的居民,到各自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
咨询电话:0575-8860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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