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吊销后债权人可以在诉讼的时效之内,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追回欠款。起诉的时候应该携带欠条等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明,法院就会立案予以受理。因为债务人的下落不明,所以法院在立案之后通常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债务人进行应诉。在公告期满后,债务人仍然不应诉的,法院会对借贷人的关系明确的案件经过审理之后做出缺席判决。
企业吊销、注销、解散后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情形
核心内容: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本文阐述了企业吊销、注销、解散后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若干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条【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七十一条【清算适用的法律依据】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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