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起人有以下特殊要求:
1、发起人的范围,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
2、发起人的资格,只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才能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3、发起人的最低限额,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一半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可少于五人;
4、发起人的出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可以以货币、实务、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出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评估价格,核实财产,折合股份。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股份公司发起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股份公司发起人的义务有哪些
1、股份公司发起人的义务有: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股份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
股份公司的股东权利如下:
1、依法行使知情权;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的权利。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股东在行使这一权利时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稍有不同;
3、提案权。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股东应当充分利用这一规定,行使提案权,以最大限度地为自己争取权利;
4、充分利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自己信任的董事;
5、委托代人行使表决权;
6、依法转让股份的权利;
7、以自己的名义维护自己及公司合法权益的权利;
8、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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