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登记是否在其他地方办理
离婚证不能在其他地方办理。除非该地是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否则也可以视为另一方的不同地点。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登记程序可以在所谓的不同地点办理。因为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离婚证应在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在一方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自愿离婚在内地、内地居民、香港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和华侨在大陆自愿离婚,男女均应到大陆居民永久居留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II。离婚登记手续
离婚登记按照受理、初审、审查、登记(发证)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明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检查相应的证书和证明材料(3)婚姻登记员应向双方解释离婚登记的条件(4)婚姻登记员询问双方的离婚意愿及其对内容的意愿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则双方应填写《离婚登记申请表》,并在宣誓监护人面前签字。(6)夫妻双方亲自签署离婚协议;婚姻登记官是宣誓专员。夫妻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一份交婚姻登记处备案。(7)婚姻登记员应当审查双方提交的结婚证书、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离婚协议书。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签发离婚证
离婚证应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按照以下步骤签发:
1。核实双方的姓名、出生日期和离婚意向。在收到离婚证明后,告知双方他们的法律关系以及他们与子女的关系和离婚后的义务
3。证人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当事人签名或指纹”栏亲自签名;当事人不能书写姓名的,应当按照其指纹打印。在结婚证上加盖条状印章,表明“双方离婚,结婚证无效。××婚姻登记处”。被撤销的结婚证书应返还双方
5。向离婚双方签发离婚证,并向双方宣布:领取离婚证,终止夫妻关系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能说是合法的离婚方式之一。此外,双方还可以选择提起离婚诉讼,这也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然而,应该注意的是,诉讼离婚毕竟不同于登记离婚,因此,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和材料的要求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应提供哪些材料登记
离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离婚的原则是什么登记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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