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拐骗儿童罪和拐卖儿童罪无法确定出卖目的时
目的:拐骗是为了收养,拐卖则是为了获利。但是如果拐骗后进行出卖,则性质就应定为拐卖。
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其中的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拐骗”,主要是指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
“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是指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离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致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不能继续对该未成年人行使监护权。
二、拐骗儿童罪的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量刑时,对于多次拐骗儿童的;对被拐骗儿童有奴役、虐待情节的;对被拐骗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对造成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忧虑成疾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均应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社会和家庭应该极尽全力的保护其人身安全,不能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
三、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五大区别
(一)侵犯的权益不同
拐卖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即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二)拐卖拐骗的人不同
拐卖儿童罪的对象范围广,既可以是成年妇女,也可以是儿童。
拐骗儿童罪的对象只限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拐卖拐骗的方式不同
拐卖儿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其中,拐骗和贩卖是拐卖儿童罪中最主要、最常见的客观表现。
拐骗儿童罪的在客观上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手段多样,可直接对儿童实行,也可对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实行。
(四)犯罪目的不同
拐卖儿童罪,直接故意,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目的,是为了贪图钱财,贩卖牟利。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儿童罪。至于是否卖出,即犯罪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拐骗儿童罪,直接故意,主观上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也有因喜欢儿童或将其收养为自己的子女而实施拐骗的。
(五)刑罚不同
根据《刑法》240条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262条的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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