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额抵押有什么特点
最高额抵押的特点有:
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的债权额是不确定的。
2.最高额抵押是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3.最高额抵押只适用于贷款合同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
4.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最高额抵押所有担保的债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经常发生变更,处于不稳定状态,如果允许主合同债权转让,必然会发生最高额抵押权是否随之转让的问题,以及对以后再发生的债权如何担保等问题。
二、最高额抵押后还能再抵押吗
最高额抵押后就不能再抵押了,在当事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权并经登记机构登记后,抵押权就依法成立,除了要把已经存在的某一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以外,无须再将往后的债权合同交给登记机构。在房屋抵押市场上,如果借款人在某一金融机构做了最高额抵押,那么他就做不了二次抵押了。
三、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的确定
最高额抵押权人的债权在下列情况下确定: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设立之日起满两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
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债权的确定对抵押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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