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死亡赠与合同是怎么写的?
时间:2023-08-05 18:54:12 25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赠与人死亡后,不影响赠与合同的履行。受赠人可以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占有赠与财产。需要登记的,可以凭赠与合同、财产所有权证明等材料登记。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辟谣】问:赠与合同必须公证才有效吗?但经公证的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问:赠与后反悔怎么办?答: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经公证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随意撤销。

什么是赠与合同

赠与是一种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对方当事人所有,对方当事人也表示接受的法律行为。给予财产的一方叫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叫受赠人。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同时也是实践性法律行为,也就是说,赠与除了赠与人有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他人所有的意思表示,他人有同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外,还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在赠与中,第一步是赠与关系,第二步才是实物交付,赠与人表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这一意思表示是首要的,是前提条件,只有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进行实物交付,否则,无赠与人、受赠人的意思表示,或仅有赠与人的赠与表示而无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表示,赠与人要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交付给受赠人也就无从谈起。一言以蔽之,赠与的双方法律行为特征相对其实践性法律行为特征来说是前提、是基础,决定办理房产赠与公证方式的因素,是赠与的双方法律行为特征而不是实践性法律行为特征。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一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做自己的所有财产无偿赠予给对方所有,对方表示接受的,可以签订赠与合同,赠与是一种合同,也是一种法律行为。给予财产的人叫赠与方,接受财产的人叫受赠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六百五十七条、第六百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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