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的,具有下列情形两年后也能撤销:
1、赠与房屋的所有权尚未转移;
2、不属于不能撤销的赠与;
3、子女严重损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4、子女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等。
一、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如何撤销赠与行为
撤销赠与行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以及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一方将婚前房屋赠与另一方能要回来吗
一方将婚前房屋赠与另一方想要回来的根据是,不办理产权登记的,赠与人可以回来;产权登记已经办理的,除非婚前赠与财产附有相应的条件或期限,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否则不能返还。但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民法规定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怎么撤销
《民法典》规定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的可以随时撤销,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除外。出现下列情形,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法定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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