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耀文在北京昌平玫瑰园的别墅因欠银行贷款而被银行诉至昌平区人民法院,近日,经昌平法院调解,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与被告侯瓒、侯懿珊、北京玫瑰园别墅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协议内容有四项:被告侯瓒、侯懿珊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欠款人民币1388629.65元;被告侯瓒、侯懿珊共同偿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200万元及利息;被告北京玫瑰园别墅有限公司对上述200万及本案诉讼费16213.5元、保全费5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侯瓒、侯懿珊、北京玫瑰园别墅有限公司在履行完上述第二、第三项后,被告侯瓒、侯懿珊将北京玫瑰园别墅区50号别墅一栋退还被告北京玫瑰园别墅有限公司,被告北京玫瑰园别墅有限公司售出该房后将原购房款退给被告侯瓒、侯懿珊,房屋退还时间以及房款退款时间由被告侯瓒、侯懿珊、北京玫瑰园别墅有限公司另行商定。
背景资料:被告侯瓒、侯懿珊之父侯耀文于2004年3月18日与原告以及被告北京玫瑰园别墅有限公司签订《楼宇按揭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侯耀文提供人民币贷款500万元,期限120个月,年利率5.04%等。被告北京玫瑰园别墅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侯耀文于2007年6月23日去世后,尚欠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00万元及利息等未偿还。为此,原告诉至昌平法院,要求三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00万及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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