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办理房产证主要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是办“大证”,即初始登记,第二个就是办“小证”,即转移登记。权属登记通常先由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之后才由各个买受人分别办理商品房买卖登记。办理初始登记须由开发商单方面提出申请,当商品房竣工后,开发商需将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等材料准备好,并提交给权属登记部门,之后取得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的收件单,这时初始登记办证的义务视为完成。办理完初始登记后,开发商和业主需共同提出转移登记申请,并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为业主办理转移登记是在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后的登记环节。另根据有关规定在办理转移登记前,业主应先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等相关税费。最后按规定领取房产证即可。
开发商逃跑未办房产证业主如何维权
万江宏达花园G栋的200余户业主为自己的新房烦恼不已。从2008年起,他们陆续在此购房,但却迟迟未能收楼,虽然已过了交楼日期,但开发商一拖再拖。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今年3月,开发商设在小区的售楼处突然人去楼空,这把200余户业主急坏了。目前该楼盘不仅消防、绿化没有建设完成,连收尾工程都没完工。而没有验收、确权的房子,业主想要拿到房产证似乎是遥遥无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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