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若干等级
工程质量等级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工程逐级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①分项工程分值不低于75分,合格;工厂加工制造的机电工程和桥梁金属构件分值不低于90分,合格;分项工程分值低于90分,不合格。
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返工、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后,可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分项工程的分值按重新评定分值的90%计算。
②如果所有子项目都合格,则该子项目合格;如果任何子项目不合格,则该子项目不合格。
③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单位工程合格;分部工程不合格,单位工程不合格。
④本合同段及建设工程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单位工程不合格,本合同段及建设工程不合格。
单位工程质量得分≥90分为优良;单位工程质量得分≥75分<90分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合同段(建设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合格,工程质量评价得分≥90分,工程质量评价等级为优良;单位工程合格,得分≥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不合格的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加固或返工后,可重新鉴定。但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经加固或加固后造成大面积返工或历史缺陷的工程,相应单位工程和合同段的质量不评定为优良。竣工验收委员会根据其对建设工程的影响,决定建设工程质量是否评定为优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1)过程质量控制。包括施工作业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即: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过程;
2)主动控制过程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过程质量的因素;
3)及时检查过程质量,提出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4)设置过程质量控制点。(2)设置质量控制点。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工序或环节,应设置技术和监理重点,对作业人员的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进行控制;对质量通病或易产生不合格品的过程,应事先制定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对新工艺、新材料、新工艺要特别注意。(3)工程质量预控。主要针对质量控制点,提前分析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4)质量检验。包括作业人员自检、班组互检、四道工序交接检查、施工人员检查和质检员检查、管理人员检查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查。具体包括:
1)装饰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检验,以及相应证书、质量保证书和试验报告的检验;
2)分项工程施工前的预检;
3)施工作业及隐蔽工程质量检查;
4)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5)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6)成品保护质量检查。(5)成品保护。成品保护主要包括: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损坏已有产品;
2)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3)加强成品保护检查。(6)移交技术资料。主要包括材料、产品出厂合格证或检验合格证、设备维修合格证;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技术验证、技术谈判文件;设备安装调试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竣工图、竣工验收单等(7)质量事故处理。一般质量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分析,并责成有关单位提出解决办法。重大质量事故应报业主、监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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