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房产抵押登记给个人需要什么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所有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如果是央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
7、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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