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2.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3.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4.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5.收费发证,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6.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律师补充: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要提交的材料: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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