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申请法院做财产保全的时候,有两个成本,一个就是向法院交财产保全费,这个不高,上限是5000元,基本都可以承受。第二个成本,就是需要向法院提供等值的担保,就是说,如果你想保全对方的价值500万的房产,那就要拿出500万的现金或者不低于500万价值的担保物,这对申请保全的一方的经济压力就会非常大。实践中,如果保全对方价值较大的房产,存款或者公司股份,通常都是拿亲戚朋友的房产来担保。如果实在没有能力提供担保物,当下有些保险公司,可以向法院出具担保函,有些法院也是可以接受这种担保方式的,而且给予保险公司的费用成本,也基本都能接受,这也是实践中可行的选择方案。
一、是不是交了保全费就能拿到钱
:没有这个说法的,财产保全是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财产,不代表一定能拿到钱。如果保全到了一定的财产也是可以执行到位的。如果说诉讼当事人申请了诉讼保全后保全费用是不可以拿回的,如果说是败诉的情况则需要自行承担,如果说胜诉后也是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的,那么保全费用也是为了保障判决中财产能够顺利执行而缴纳的费用,同时在缴纳保全费用时也是会根据保全的金额来确定。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为被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或担保人应予赔偿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相应的把财产保全担保分为诉前保全担保和诉讼保全担保。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二、财产保全被告多长时间会知道
法院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后。诉前财产保全决定作出后,法院必须通知被申请人,将保全裁定书送达给被申请人。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但是在实践中操作,准许原告保全申请的,即会通知原告交纳保全费,提供担保,这个时间一般是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完成;至于通知被告,一般是保全裁定随着原告的诉状一起送达给被告,正常情况下也是五日内完成。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汽车要提供车户证明,房屋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书等,以防错将他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对案外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本案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能采取保全措施。诉讼保全的对象界定应以法人、公民合法所有,且能够自由处分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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