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少老人家退休后都喜欢选择出游的方式,老年人出游家人最担心的必然是安全问题,尤其是各地景区对于旅行者来说都是陌生的,加上老人家可能身体不是很利索,很大概率会出现游玩过程中摔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
旅游经营者应当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由此可以确定,旅游经营者在游客游玩过程中是要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如果其未尽到相关责任,游客在游玩是摔伤可以向其索赔。
那如何证明旅游经营者是否尽了安全保障义务呢?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旅游活动中的下列事项,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一)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
(二)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三)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
(四)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
(五)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旅客在游玩是摔伤维权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旅行社是否承担责任,要看旅行社对老人摔伤是否负有责任。如果旅行社存在过错(比如提供的设施有缺陷,没有对相关景点可能的危险作出提示等),则应根据过错程度给予适当赔偿。
2、受害人虽然年岁较大,但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是否存在危险作出判断,因此,即使旅行社有责任,受害人自己的责任也应该是主要的。
3、当然如果旅行社给游客上有商业保险,可以先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再按照前述责任划分确定各自承担数额。
如果旅客在游玩过程中摔伤比较严重的话,加上赔偿问题可能涉及到旅行社,当地景点管理者,处理起来相对麻烦,最好的做法是聘请游玩摔伤专业的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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