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公告要登报公示多久
破产公告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破产公告期限是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注销登报公告需要到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
二、注销公告需提供哪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
3、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三、破产公告内容有哪些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破产程序即为启动。为了能够使破产企业的各种利害关系人能够及时参加破产程序行使权利或者按照破产程序的要求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应该自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作出后尽快地通知债权人并以公告通知所有的利害关系人。公告以不特定主体为对象。对利害关系人而言,凡属已公告的事项,均视为其已知。
《破产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的破产申请受理通知和公告内容如下: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3、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4、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5、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6、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7、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全文7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