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给养父母是可以的。生父母将孩子送养给他人,就没有关系了。养父母对孩子有抚养权。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抚养权是可以给养父母的。在相关法规中也有详细的规定,对于已经将抚养权给与了养父母的情况,生父母是无权去争夺抚养权,除非养父母违法违规。
父母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
父母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根据《民法典》如果孩子是不满两周岁的,给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送养人条件: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送养人的范围】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三、收养人条件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四、收养特别规定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五、收养的名额
第一千一百条【收养子女的人数】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六、年龄差规定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七、夫妻共同自愿原则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送养自愿】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全文9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