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成员越权行为的特点及应对方法
时间:2023-07-09 07:10:41 5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公司董事越权对外为民事行为的性质是表见代理或表见代表时,该行为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公司不能以股东越权而拒绝承担责任。

董事越权代表公司成立表见代理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董事在实施行为时无代理权或代表权;

二、该越权董事有被赋予公司代表权及代理权的外观;

三、相对人合理信赖该越权董事有代理权或代表权。

公司如何设立董事会

1、根据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会的人数,再由股东会选举董事。

2、经选举的董事召开会议,再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

3、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奇数,这样便于表决。董事会开会表决时,是实行票决制,即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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