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土地证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用地证明文件、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和村委会的证明。备件包括书面申报权证丢失的缘由以及房屋的整体情况。接着进行备案查档,发布声明并查明原因。然后进行勘丈入册,审核通过后登记审查核准。最终,土地证会被发放。
补办土地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用地证明文件、以及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和村委会的证明。
2.备件包括:书面申报权证丢失的缘由,以及房屋的整体情况。
3.进行备案查档。
4.发布声明,查明原因。
5.进行勘丈入册。
6.审核通过后登记审查核准。
7.最终发放土地证。
补 办 土 地 证 需 要 哪 些 材 料 ?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补办土地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
2. 土地权属转移合同:对于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权属的,需要提交土地权属转移合同。
3. 土地使用权证书:已办理好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等手续,但尚未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需要提交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4.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对于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土地权属的,需要提交相关的继承、赠与等证明材料。
5. 土地权属调查报告:对于已办理好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等手续,但土地权属存在争议的情况,需要提交土地权属调查报告。
6. 土地权属争议解决证明:对于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情况,需要提交土地权属争议解决证明。
7. 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补办土地证时,应当携带以上材料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土地管理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应当查验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合法,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及时的纠正或拒绝。
补办土地证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用地证明文件、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和村委会的证明等。经过备案查档、发布声明、进行勘丈入册、审核通过后登记审查核准等步骤,最终会发放土地证。但在办理过程中,必须携带齐全、真实、合法的材料,否则相关部门有权拒绝办理或要求及时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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