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承包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注意合同签订的主体。
(1)如果是和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一般需要村民小组加盖公章,切不可只有村民小组长签字。如果是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否则合同将可能导致无效。
(2)如果是和村民小组个人签订,要注意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2、注意合同的内容。
一般农业土地和农村基本农田,不得改变土地基本用途,需要改变的要报批。
3、意思表示。
签订合同过程中双方必须是自愿、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得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
二、土地承包合同最大有效年限为多久
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三、土地承包证遗失补办流程
1、土地承包证遗失后你必须在当地报纸进行刊登声明或用其他可以证明你已进行了挂失的方式。
2、发包方应当按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与你签订承包合同,如果没有合同的副本,在你们村委会是否还能查到县政府颁发的承包证,在那里也应当可以查到证的副本,这都可以证明你们承包关系的存在。
法条: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地的用途;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3、凭挂失声明和承包合同或发证的登记及副本,你完全可以换发新的土地承包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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