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补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1)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核实原件);
(3)申请人企业身份证,土地登记委托书、企业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以上材料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对单位和个人合法使用的国有土地,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使用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登记发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并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人向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发给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进行土地登记,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统一登记。
可见,只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建设时,才需要向使用者发放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对于您提出的“如何补办遗失的土地使用证”的问题,只要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就差不多了。如果申请人是个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补办土地使用证还是很容易的,但他/她上班的时候很难出门。你可以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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