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重复缴费,就是在同一个时间段内,同时缴纳了两份以上的社会保险。重复缴费和重复参保,都是国家政策不允许的。
一般来说,之前是个人缴纳社保的应该要先把保险关系转到单位,单位才能申报,否则单位缴不进去的。如果你还没有去转保险关系,那么单位1月份扣了你的钱但是还是处于没有申报成功的状态,
必须要先带单位录用你的手续,比如接收函、录用备案花名册等,到你个人申报社保的地方去转移保险关系,然后单位才能交的进去。转移的时候,经办机构如果审核有重复缴费的部分,会把个人缴费的退掉。
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1、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一个比较好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未依法缴纳社保包括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单位有这种违法行为的,不但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2、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例如,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得缴纳医疗保险,劳动者患病时应当由医疗保险承担的部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失业保险损失、甚至有地方法院判决可以支持养老保险的损失等都能得到支持。
3、向社保机构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补缴后拖欠的社保款项进入劳动者的社保账户,最终劳动者受益,但是实务中很多劳动者不重视这项权益。
在我国各省市,不管公民是否已经就职于某单位,都是可以缴纳社保的,欲缴纳社保者,可以在当地社保局提示的时间范围内,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等的材料、并带上足够的资金,到指定地点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似乎也表明社会保险关系只能唯一,因为社会保障号码对应的公民身份号码是唯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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