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借款合同可以增加担保人。《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向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本法和其他法律规定适用反担保。贷款合同续签时,可以要求增加担保,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就可以签订担保合同。
担保人撤销担保合同有哪些规定
担保人撤销担保合同的规定:其一,撤销的担保合同的可撤销事由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存在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显失公平;其二,担保人的可撤销行为有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骗取担保权人订立合同、前担保权人与担保人协议取得抵押物损害后担保权人的利益等。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三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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