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票据流通性认定的法律适用
时间:2023-06-06 16:02:28 49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票据的流通性的本质就是后手优于前手,是指由于背书和交付,或仅由于交付,票据中的财产及其所有权利转移给某善意持票人,此类持票人根据这种票据拥有的财产和权利,不受前一让于人或持有人权利的瑕疵或对其请求抗辩的影响。票据的流通性是票据的作用得以发挥的基础,也是票据机制的核心所在。

但是在一国具有流通性的票据在另一国并不是必然具有流通性的。实践中各国对于票据的范围和认定标准有不同的理解,如现行的《美国统一商法典》第3-104条将票据界定为汇票、本票、支票、存款单等四种。这四种票据在美国都是具有流通性的;但在我国存单一般是不具有流通性的。由此一张美国的存款单在中国是否具有流通性?需要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来支配?

在冲突法上,流通票据一般被视为物,即有体动产,它们是否是可流通的,由通过流通而进行的转让发生地国法来决定。在澳大利亚,一种票据是否可以在澳大利亚流通的问题,应当由澳大利亚法律来决定,一种外国票据如果根据1909年《汇票法》或澳大利亚的商业习惯具有可流通性,那么它在澳大利亚就可以得到流通;英国法也认为,在外国可流通的票据,并不因此而在英格兰就是可以流通的,除非根据英格兰的商业习惯或法律如《1882年汇票法》是可以流通的。我国的《票据法》没有对此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但笔者认为判断票据在我国境内的可流通性时应当适用流通地国法,即我国的法律。

全文5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涉外票据
    涉外票据是指在票据关系上具有一定涉外因素的票据。它通常在地域上或当事人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也可以称为国际票据。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我国境内又有发生在我国境外的票据。...
    更新时间:2023-10-31 11:15:47
查看涉外票据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涉外票据 最新知识
针对涉外票据流通性认定的法律适用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涉外票据流通性认定的法律适用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