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
离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起诉离婚理由不充分。这是实践中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最多的一种裁判理由。2、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亦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3、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出现这种情形,往往是由于原告自己态度的转变。很多当事人在开庭的时候变得犹豫不决,出现这种情况法官可能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4、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5、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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