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刑民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后,如果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及时判决,如果用普通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的是三个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离婚调解结束可能会出现的结果有哪些
经过诉讼中的调解,会出现三种可能:
(1)双方互谅互让,重归于好。人民法院将调解和好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协议的法律效力至此产生。
(2)双方达成全面的离婚协议,包括双方同意离婚,妥善安排子女今后的生活、合理分割财产等。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3)调解无效,包括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达不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诉讼程序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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