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进行确定的。根据道路交通法,同一道路同向行驶的前方车辆左转或掉头的时候,后方是禁止超车的。其实就是让后方车辆配合前方车辆转弯或掉头。而此时直行的黄色车正好是后车,这时候超车发生事故,是要负全责的。
一、左转弯车辆与掉头车辆发生追尾谁负主要责任
1、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2、超越前方左转弯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3、超越前方正在调头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4、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二、左转车被右转车撞到责任如何划分
左转车被右转车撞到由左转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如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
三、转弯车辆与直行车碰撞责任
转弯车辆与直行车碰撞,转弯车辆的责任要更大一些。具体的责任划分比例还是要由交警来进行判定。经过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直行车辆注意前方可能有转弯车辆并入,带点刹车经过此路段,要是发生事故就会被判定全责。在道路上面行驶时,不管是在哪条道路,做到适让行,也会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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