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咨询教育部门。非本市居民买房子、申请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是的,本市的拆迁安置户都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办理流程:由本人、配偶及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移,由公安派出所民警填写《申请户口迁入(登记)调查情况登记表》,报派出所、分局审批,户口性质为非农业、拍卖所得房,先要准备好以下材料才能落户,据了解。办理材料:购房人凭申请报告、《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出生证明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承租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福利房,单位集资房
合肥买房迁户口流程的规定是什么?
购房入户简单的讲,将自己的户口迁移到自己现购买的房子上。购房者的户口就变成当地的户口,享受当地本地户的政策。如:小孩子(可随迁)读书,自己的养老保险,医疗等等。(各地要求不同,可参考各地政府网站,或者到公安局咨询),购房入户申请书是申请入户的必须资料。
办理条件
经市(县)外公安机关批准并已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录取和分配、转学、退学、开除的学生除外)。
办理材料
购房落户合肥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房产证、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
4、迁入人与房屋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扩展资料
下列户口审批事项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公安分(县)局作出审批决定:
1、外省市人员在本市配偶户口所在地申请迁移落户的。
2、夫妻一方或双方系原由本市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按照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配偶、子女户口所在地申请迁移落户的。
3、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父(母)户口所在地申请迁移落户的。
4、原由本市迁往外省市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因退学、开除学籍等,在父(母)户口所在地申请迁移落户的。
5、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公安分(县)局审批决定的其他事项。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
接收单位证明;
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房产证原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
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
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遇到了相关的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情形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迁入地的户口政策以及迁出地的户口证明手续等,我们一定是要严格的遵守法定的程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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