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办理程序。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机关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查,收件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受理机关需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备案。对于个人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需要由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审批。
以下是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
2.受理机关需对相关的事项进行审查。
3.由收件工作人员收件初审。个人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由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审批。
4.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进行登记备案。
办理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房屋租赁合同:这是办理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核心材料,应当包含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方式、房屋用途、房屋交付日期等条款。
2. 房屋所有权证明: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申请人,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这是租赁房屋合同备案后生成的证明文件,申请人需要提交该证明的复印件。
4. 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以证明其具有办理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资格。
5.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将租赁房屋合同进行公证,以增加证明文件的可信度。
以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实或漏报情况,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因此,在办理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时,申请人应当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办理程序包括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审查、初审和办结。申请人需要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等材料。受理机关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备案。为确保办理过程的公正、透明,申请人需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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