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事与刑事两类案件,允许其同时予以起诉并得到法院受理。依照相关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必需与刑事案件随案同步审理,然而若仅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过于迟滞,则在刑事案件审判结束后,同一审判团组可继续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较为深入的审查与审理。然而,针对遭遇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损失的特殊情形,检察院在发起公诉程序之时,有权提起相应的附带民事诉讼。在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具充足的自由裁量权,可对相关纠纷进行调解处理,或是依据物质损失概况做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决。在此之前,当事人进行附带民事诉讼应当严格遵循起诉资格相关规定,以满足法定的条件以便法院能够受理此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所必需且必须遵守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原告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即当受害者或其死亡或失去行为能力使他们无法自身维护权益时,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亦可代为作为原告。
(2)应当有清晰明确的被告对象。
(3)还需要列出具体的赔偿诉求以及相关事实和理由。
(4)并且该诉求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定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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