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船舶保险是以船舶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在此所谓的船舶,包括其船壳、救生艇、机器、设备、仪器、索具、燃料和物料。
海洋船舶保险所保险的风险有两种:
1.传统的海上风险,即地震、火山爆发、闪电或其他自然灾害;搁浅,碰撞触碰任何固定或浮动物体或其他物体或其他海上灾害;火灾或爆炸;来自船外的暴力盗窃或海盗行为;抛弃货物;核装置或核反应堆发生故障或意外事故。
2.殷切马利(疏忽)式的风险,它不属于通常意义上的海上风险。这类风险主要包括:装卸货物或移动货物或燃料时发生的意外事故;船舶机件或船壳的潜在缺陷;船长、船员有意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船长、船员和引水员、修船人员及租船人的疏忽;任何政府当局为防止或减轻被保险船舶碰撞引起的污染所采取的行动。由以上两种形式的事故、行为、行动而引起被保险船舶的损失是船舶保险所保障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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