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是分为诉前保全、诉中保全以及执行保全。对于房子保全也是一样的,分为诉前、诉中以及执行保全,所以,对于诉前和诉中的房产保全,一般是没有期限的,若在诉讼过程中需要终止的,需要做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或者上级法院决定解除。房产执行保全的期限为3年,想要延期的,可以申请续期再保全3年。
房子保全后不可以继续买卖
保全后一般会通知房产过户部门限制你们的买卖。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87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全文6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