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郑州市工伤郑州待遇调整到位,月人均增59元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09年度全市保险调整到位,全市1~4级工伤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达1138元,月人均增发59元。
2009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55.5万余人,全年征收工伤保险费1亿元。在基金保障能力增强的基础上,2009年郑州市全面上调了伤残津贴、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等工伤保险待遇。经过统计测算,目前全市工伤保险待遇已全部调整到位,相应补发的工伤保险待遇也一次性发放到位。其中,全市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由调整前的人均1079元,增加到1138元,月人均增发59元。
本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人员范围为2008年12月31日前开始按月享受,并且2008年12月仍在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和享受抚恤金待遇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工伤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包括按退休人员安置),并按抚恤金政策调整养老金的,不执行本通知关于伤残津贴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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