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淄博市新生儿入户办理流程有哪些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二、淄博市新生儿入户办理材料
1.其他证明材料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3.结婚证
4.居民户口簿
三、淄博市新生儿入户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四、淄博市新生儿入户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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