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国地税合并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王-勇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该说明第二点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二、国地税合并了是否还要交地税
国地税合并只是机构的合并,应该交的税仍然要依法交纳,包括地税。
三、地税的种类
1.营业税=商品销售收入x企业适用税率
2.城建税=营业税(增值税)x7%
3.教育附加费=营业税(增值税)x3%
4.印花税:账本印花税每本5元资金印花税=资本x0.05%购销合同印花税=合同(或视同)金额x0.03%运输合同印花税=视同合同额x0.03%
5.契税=交易额x0.03%
6.土地使用税=经营占用土地数㎡x核定年每㎡税率
7.工会经费=应付职工薪酬总额x2%
8.价格调节基金=应税收入x0.1%
9.核定应纳数
10.车船税按类别额定缴纳
11.所得税=应纳所得额x25%
12.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应征所得额(个人薪金所得-2000)x适用税率(9级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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