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收款银行存款收款业务办理的工作过程为:
1.公司销售人员张-宏办理业务后,开出一式三联增值税发票,并将发票交销售部门负责人王*南审核签章;
2.公司销售部门人员将发票交财务科审核,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增值税发票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办理收款业务。
收款单位出纳员填制委托收款凭证时,应按照规定逐项填明委托收款凭证的各项内容。签发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3.收款单位出纳将填制好的托收凭证交会计主管审核,会计主管审核无误后在第二联“收款人签章”处加盖“财务专用章”;
4.收款单位出纳将填制好的托收凭证交管理部门审核,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在第二联“收款人签章”处加盖“法人名章”;
5.出纳员持有关债务证明和委托收款凭证到开户银行办理委托收款;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收到收款单位送交的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单证后,按照委托收款的有关规定和填写凭证的有关要求进行认真审查,审查无误后办理委托收款手续。开户银行在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收款人开户银行盖章”处盖章,并退回委托收款第一联回单联,同时按照规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和邮电费。并将3—5联次按规定交付款单位开户银行通知付款;
6.公司财务科出纳员将发票及委托收款第一联交会计人员编制转账凭证,核算销售收入等;
7.公司财务科出纳员收到银行已签章的委托收款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并交会计人员编制收款凭证;
8.公司财务科会计审核收款凭证;
9.出纳员根据收款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一、触犯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是:个人或者单位等一般主体。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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