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可以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许可证有很多种,例如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说你的许可证被行政机关非法扣押,那么此时就不能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该怎么维权呢?
行政机关暂扣许可证是一种强制措施,是需要按照程序审批,法律对此都有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觉得行政机关是非法扣押的话,应先了解相关扣押法定程序,确定是否属于非法扣押。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如何判断是否属于非法扣押许可证呢?
比方说,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未经批准擅自采取强制措施扣押许可证的情况就属于非法扣押。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扣押许可证的情况需要根据现实情况而定,倘若当事人真的遭遇非法扣证,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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